寶清縣司法局
主要職責、內設機構和領導信息
主要職責
(一)貫徹執(zhí)行國家和省、市、縣關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規(guī)及規(guī)章,擬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規(guī)范性文件,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(guī)劃、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。
(二)制定全縣法治宣傳教育、普及法律常識和依法治理工作規(guī)劃并組織實施,指導全縣對外法治宣傳工作;指導全縣各鄉(xiāng)鎮(zhèn)、各部門和各行業(yè)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。
(三)管理和指導全縣的律師、法律顧問工作;管理全縣基層法律工作者、社會法律咨詢服務機構及在我縣設立的外地律師機構。
管理和指導公證處工作。
(四)管理、指導各鄉(xiāng)(鎮(zhèn))司法所、社區(qū)中心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。
(五)管理、指導全縣人民調解工作和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建設;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。
(六)指導、協(xié)調、組織全縣的法律援助工作。
(七)組織、管理全縣社區(qū)矯正工作。
(八)管理、指導全縣刑滿釋放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幫教工作。
(九)承辦全縣司法行政系統(tǒng)有關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、審核、轉報工作,負責本局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。
(十)為縣政府和所屬部門依法行政、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。
(十一)管理全縣“12348”法律服務專線工作;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審員工作。
(十二)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(tǒng)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。
(十三)負責本部門及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和信訪工作。
(十四)承辦縣委、縣政府及上級司法行政主管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。
(十五)負責為縣領導同志提供決策參考信息;負責推進全縣政務公開工作,組織協(xié)調、監(jiān)督指導和檢查考核全縣政府信息公開。
(十六)負責縣政府機關值班工作,及時報告重要情況,按照有關領導同志要求轉辦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指示、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要求、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要求和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要求等工作。
(十七)負責審核縣政府議事協(xié)調機構的設立、調整和清理規(guī)范工作;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涉法方面的工作和部門文字綜合工作。
內設機構
(一)綜合辦公室。負責司法局行政管理、計財裝備工作、后勤保障工作、干部任用選拔、負責思想政治工作、全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、機關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。
(二)社區(qū)矯正管理辦公室。負責指導、監(jiān)督、管理全縣社區(qū)矯正工作。
(三)法律援助中心。負責指派、組織法律服務機構及法律服務工作者辦理法律援助相關事項;指導、推動司法所完成法律援助工作目標管理考核指標。
(四)公共法律服務中心。負責接聽6199148法律服務專線電話、解答有關法律問題、宣傳12348法律服務熱線、接待現(xiàn)場來訪,指引申請人民調解、行政調解,提供公證、律師、基層法律服務等司法行政相關業(yè)務、受理、審查經濟困難群眾的法律援助申請,指派法律援助事項承辦人員、為民營企業(yè)提供律師咨詢、公證辦理、糾紛調解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,推動全縣優(yōu)化營商環(huán)境、司法局交辦的其他法律服務工作。
(五)公證處。負責司法局行政管理、計財裝備工作、后勤保障工作、干部任用選拔、負責思想政治工作、全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、機關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。
(六)行政執(zhí)法協(xié)調監(jiān)督與政策法規(guī)辦公室。負責全縣行政執(zhí)法協(xié)調工作、推動行政執(zhí)法監(jiān)督各項制度、措施的落實、行政執(zhí)法相關人員資格審定和證件管理工作。
(七)法制辦公室(寶清縣行政復議和應訴局)。負責并指導行政復議、行政處罰、行政應訴及國家賠償工作、承辦依法應由縣政府值轄行政復議案件的受理中查工作。承辦涉及縣政府作為被中請人的行政復議紫件。承辦涉及縣政府的有關訴訟事務。負責處理涉及縣政府的有關非訴涉法事務。為縣政府和所屬部門依法行政、依法管理捉供法律意見和建議并承擔法律顧問工作。承擔行政復議日常工作。
(八)人民參與促進法制股。負責管理、指導全縣司法所規(guī)范化建設、基層法律服務、人民調解工作;指導、管理全縣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和過渡性安置工作。
寶清縣司法局領導
王心誠 黨組書記、局長
岳政權 黨組成員、副局長
辦公地址:寶清縣文體路77號
辦公時間:工作日上午8:00-11:30,下午13:30-17:00
聯(lián)系電話:0469-2625166
主辦:寶清縣人民政府? ? 承辦:寶清縣人民政府辦公室? 聯(lián)系方式:0469-54232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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